从事对外援助项目的外经贸企业。
一、 资格等级
(一)援外物资企业资格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分为A级、B级和C级三个等级。
(二)A级援外物资企业可以承担所有援外物资项目;B级援外物资企业只可以承担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援外物资项目;C级援外物资企业只可以承担总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援外物资项目。
(三)A级、B级或C级援外物资企业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降级或晋级。
二、 资格条件
(一)A级援外物资企业应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中国企业法人:
1.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 2.已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 3.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申请(核验)前2年连续无亏损经营; 5.申请(核验)前2年年均完成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 6.申请(核验)前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对外援助管理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二)B级援外物资企业应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中国企业法人:
1.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 2.已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 3.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申请(核验)前2年连续无亏损经营; 5.申请(核验)前2年年均完成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或申请(核验)前2年承担过援外物资项目且累计实施的项目合同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6.申请(核验)前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对外援助管理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三)C级援外物资企业应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中国企业法人:
1.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 2.已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 3.申请(核验)前2年连续无亏损经营; 4.申请(核验)前2年承担过援外物资项目且累计实施的项目合同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5.申请(核验)前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对外援助管理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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