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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外经贸局局长
发布时间: 2008-08-21   来源:人事教育处
 
    南京市委研究决定,以公推公选方式,面向全国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选拔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市规划局局长。
    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与资格: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应担任中央、省级、地级市党政群机关正处长领导职务3年以上,或担任副省级城市市管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大型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2年以上(已担任副厅级非领导职务人员不受任职时间限制);年龄应在52周岁以下(1956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符合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身体健康。
    外经贸局局长职位具体要求:熟悉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国际投资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经贸理论水平、较丰富的外经贸领导工作经历及招商引资工作经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创新精神;自身要求严格;能够熟练运用英语。
    选拔工作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民主推荐、驻点调研、演讲答辩、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主要程序进行。
报名者可于8月19日—8月29日到南京市高层管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或登录“金陵经理(领导)人才网”填写《报名登记表》,以邮件、特快邮寄、传真等方式报名。具体详情,请登录“金陵经理(领导)人才网”(http://www.headhunt.gov.cn)公推公选专栏查询,或致电025-83102786、8310276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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