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出口贸易中的标准、环保、包装、安全、检验、检疫、认证和技术壁垒及相关产品责任研讨会”的通知 商培训字〔2007〕243号
各有关单位: 最近几年,非关税贸易壁垒已经成为我国企业最大的出口障碍。非关税贸易壁垒每年造成我国出口减少两千多亿美元,每年被召回出口产品一亿多件,损失超过八百亿美元。统计显示,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近几年下令召回的产品已经有数千种,约有60%是中国生产。中美贸易中的非关税贸易壁垒不单单导致我国产品被召回、扣押、销毁,而且还会使我国制造、出口企业面临全球性的消费者索赔、全球合作伙伴索赔,乃至各国政府罚款。在欧盟、日本等发达地区,我国制品也被大量扣押、召回。总之,非关税贸易壁垒正威胁中国广大企业的生存。 为了帮助企业通过全方位的法律和商业安排,并借鉴国外优秀企业的做法,重新修订公司的合约、政策、管理体系,从而有效解决非关税贸易壁垒所带来的各种问题,最大限度的规避产品责任风险,国家商务部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08出口贸易中的标准、环保、包装、安全、检验、检疫、认证和技术壁垒及相关产品责任研讨会”,并由北京中亚企联企业管理中心承办。本届研讨会将邀请国家商务部相关司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最高法院、美国驻中国大使馆、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美国巡回上诉法院等政府部门的领导,国外大案主管法官和官员,国内外商会领袖,全球顶级商业保险公司和法律事务所的专家,以及全球大批优秀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莅临,热忱欢迎相关单位踊跃报名参加本次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每年一届) 2008年1月18-20日 北 京(18日报到) 二、论坛议题: (一)中方议题 1、国际贸易中的标准、环保、包装、安全壁垒问题 2、国际贸易中的检验、检疫、认证和技术壁垒问题 3、国际贸易中的资料和组件壁垒问题 4、出口产品法律责任的案件类型、覆盖面和总体影响 5、主要目的地的产品法律责任体系(美国、 欧洲、日本、南美与非洲) 6、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及海外维权 7、法律诉讼的主要类型、进度差异与应对 8、出口贸易风险管理、规避和应对( OEM、ODM管理及自主品牌) 9、2008年海外市场环境、市场潜力、竞争趋势分析(美国、欧洲市场) (二)美、欧方议题 1、美中贸易关系相互理解的重要性及中美法律体系的差异 2、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在产品责任索赔中的作用 3、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如何实现公平的运作 4、企业商务保险是如何帮助中国企业在美国和全世界保护自身利益 5、如何面对美、欧市场的司法挑战 6、中国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产品可靠性索赔并保护免受其害 7、中国企业应该如何应对产品召回并免受其害 8、中国企业应该如何避免产品召回和产品责任索赔 9、关于美、欧法律系统和原告出庭律师,中国企业应该知道什么 10、涉及中国产品的典型成功案例分析研究 三、参会对象: (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经济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行业协会相关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法律部、进出口业务负责人及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等;出口产品及零部件、原材料的制造、经销、零售企业负责人及从事实际工作的人员等。 四、报名方法 为保证会议质量,大会保留临时限制报名人数的权利。参加本会议的代表每人缴纳会务费1980元(含会议费、资料费、场地费、茶休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名参加者请将报名回执传真至组委会,组委会将根据报名回执寄发报到通知,告知具体乘车路线等事项。 五、联系方式: 组委会电话:010-51906062、51906488、51906353 传 真:010-51906499、51906351 电子邮件:suboffice@126.com 网 址: pxzx.mofcom.gov.cn(商务部培训中心主页) 联 系 人:田 枫 13269501969 商务部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010-69759898转3287 联 系 人:王育梅
2008出口贸易中的标准、环保、包装、安全、检验、检疫、认证和技术壁垒及相关产品责任研讨会拟请专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美大司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欧洲司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局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检总局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领导 美国驻中国大使馆领导 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代理主席 美国俄勒冈州最高法院法官 美国第二巡回上诉院前首席法官 美国美瑞律师事务所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学院副院长 中国民族贸促会 中国美国商会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近二十位国内外领导及权威专业人士出席并发表专题演讲。 附件:报名回执表
商务部培训中心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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